隨著生活節奏加快,為了方便,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都會選擇預制菜。但不管是市面上常見的過年大盆菜、佛跳墻、廣式點心等預制菜,還是速凍的水餃、油條、包子、湯圓、手抓餅等,都屬于速凍調制食品。
那么,你了解速凍調制食品的相關小知識及通關流程嗎?接下來,就隨小編一起來學習下吧!
速凍調制食品概述及新標準
速凍調制食品是指:以谷物、豆類、薯類、畜禽肉、蛋類、生乳、水產品、果蔬、食用菌等一種或多種為原料,或同時配以餡料/輔料,經調制、加工、成型等,速凍而成的食品。

2021年9月,國家衛健委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GB 19295-2021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速凍面米與調制食品》,該標準已于2022年3月7日起正式實施,替代現行的GB 19295-2011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速凍面米制品》。此次GB 19295的修訂,把速凍調制食品納入其中。
新標準帶來的主要變化

GB 19295-2021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速凍面米與調制食品》對速凍調制食品標準要求變化主要體現在微生物指標、理化指標和產品標示上。

進出口速凍調制食品通關
根據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《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》(海關總署令第248號)和《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》(海關總署令第249號)規定,企業進出口速凍調制食品時,需要注意以下問題:
01 出口速凍調制食品
1) 企業備案
出口食品涉及蔬菜(含栽培食用菌)、茶葉、大米、禽肉、禽蛋、豬肉、兔肉、蜂產品、水產品等出口食品原料,其種植、養殖場應當向所在地海關備案。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向住所地海關備案。海關總署統一公布原料種植、養殖場備案名單。
2)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對外推薦注冊
境外國家(地區)對中國輸往該國家(地區)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管理且要求海關總署推薦的,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須向住所地海關提出申請,住所地海關進行初核后報海關總署。
3) 出口前申報監管
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其代理商提出出口申報前監管申請;由產地海關實施檢驗檢疫。
海關對申請出口的速凍調制食品產品相關信息進行審核,對系統命中現場檢驗檢疫的貨物,按照輸入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要求、雙邊協議、相關標準實施檢驗檢疫;對需要實施檢驗檢疫的出口食品實施現場檢查和監督抽檢。經評定合格的,形成電子底賬數據,并向企業反饋電子底賬數據號,按規定簽發檢驗檢疫證書;經評定不合格的,簽發不合格通知單,不準出口。
4) 企業申報
按照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的要求,貨主或其代理人通過單一窗口報關,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代理報關委托書(僅適用于代理報關的);
2.出口食品電子底賬數據號、相關許可證件及隨附單證、相關商業單據以及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出口單證。
5) 口岸查驗
口岸海關按照布控要求對出口凍制食品實施口岸查驗,口岸查驗不合格的,不得出口。
02 進口速凍調制食品
1)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
海關總署對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管理,并公布獲得注冊的企業名單。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方式包括所在國家(地區)主管當局推薦注冊和企業申請注冊。
2) 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、代理商及進口商備案管理
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海關總署備案。食品進口商應當向其住所地海關備案。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、食品進口商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,應當在變更發生之日起60日內,向備案機關辦理變更手續。
3) 進口食品質量安全要求
進口食品應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,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、協定有特殊要求的,還應當符合國際條約、協定的要求。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,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公布的暫予適用的相關標準要求。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,應當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,取得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新食品原料衛生行政許可。
4) 生產企業注冊編號標注
已獲得注冊的企業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時,應當在食品的內、外包裝上標注在華注冊編號或者所在國家(地區)主管當局批準的注冊編號。
5) 食品進口商自主審核制度
食品進口商應當建立境外出口商、境外生產企業審核制度,重點審核下列內容:
(1)制定和執行食品安全風險控制措施情況;
(2)保證食品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情況。
6) 海關對進境食品檢疫審批和合格評定
對可能傳播動物動物傳染病、寄生蟲病和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進口食品,應當取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》后方可進口。涉及產品包括:肉類、水產品、生乳制品等。檢疫審批可登錄互聯網+海關進行申請。
海關依法對應當實施入境檢驗檢疫的進口食品實施檢驗檢疫,對進口食品實施現場查驗、監督抽檢等。
7) 合格評定
海關依據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對進口食品實施合格評定。進口食品合格評定活動包括: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國家(地區)【以下簡稱境外國家(地區)】食品安全體系評估和審查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、進出口商備案和合格保證、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、隨附合格證明檢查、單證審核、現場查驗、監督抽檢、進口和銷售記錄檢查以及各項的組合。
進口食品經海關合格評定合格的,準予進口;合格評定不合格的,由海關出具不合格證明,責令進口商銷毀或退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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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海關12360熱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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